售后服务体系
Service system
一、资源配备:
1.售后联系方式
2.售后服务中心
每周一至周五,每天8:00——16:40,节假日除外。
3.文档管理
针对每个用户建立客户信息档案、针对每个工程建立工程技术档案,针对每台仪器建立安装维护及验收档案,并制定相应的服务措施。
二、服务内容:
1.试运行期:
投标人在安装调试完毕后,试运行期间负责设备的操作、运行、检修、保养以及对运行情况作相关的纪录,并出具仪器仪表的试运行报告,直到验收合格后移交到相关业主。
2.响应时间:
投标人在接到客户报修后马上进行相应的记录,并进行电话技术支持,如果电话支持不能处理,1小时内给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。如果属于简单问题将在12小时内做出响应。
3.质保期:
产品质保期按合同约定执行,整机一年保修。在质量保证期内,因仪器本身缺陷发生的各种损坏、故障,免费提供技术服务、维修及设备更换(包括维修所需的零部件)。
4.备品备件:
投标人对所提供现场联网设备设有专门的备品备件库,可随时满足您的需求。对于已超过质保期,并且投标人已经不再生产的产品投标人承诺将保证备足5年的备品备件以供维修。投标人对所提供产品可以独自承担维修、保养、修理和备品备件的供应。
5.客户满意度:
客服中心在质保期内每半个月对客户进行一次电话回访,向用户询问仪器运行状况并满足客户提出的任何合理要求。对质保期外用户实行定期电话回访。
三.承诺范围:
1.通过正当途径购买的由我公司生产的产品。
2.下列情况的故障或损坏,均不在我公司承诺范围之内:
(1)无投标人标识的产品;或非投标人提供的产品;
(2)未按说明书要求,错误安装、保管及使用造成的故障或损坏;
(3)因使用非投标人产品部件导致的故障或损坏;
(4)因意外因素或人为原因(包括计算机病毒、搬运、挤压、磕碰、划伤、撞击、高温、输入不合适的电压、腐蚀等)导致的故障或损坏;
(5)因使用非标准或未公开发行的软件造成的故障或损坏;
(6)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(如地震、雷击、火灾、战争等自然灾害或社会动荡)原因造成的故障或损坏;